2006年12月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自行请人查“漏”费用是否公摊
赵友平

  因院内邻居自行安装的自来水管网有漏水问题,为查明漏水原因,老朱请市政公司对院内住户自接的水管进行漏水检测,并向检测方交纳了户内检测费100元。
  老朱的邻居老李家也接受了检测服务,后查明三家邻居自接水管有问题,老李家的水管无漏水问题。因院内共住有14户居民,100元的户内检测费老朱认为应由各户平均负担。
  而老李认为老朱并未与自己协商就委托他人有偿检测,老朱支付给委托单位的检测费是他本人的行为,并且检测结果证实他家水管无漏水问题,所以不同意承担检测费。老朱为此将老李告上法庭。
  那么,老李到底应不应该出这笔检测费呢?(答案请见下一期服务版)